伙食费缴纳政策告家长书
伙食费收缴政策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现就2024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堂伙食费收缴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伙食费不得由供餐企业或家委会直接向学生或家长收取;不得将个人账户作为伙食费收缴账户;不得跨学期收取伙食费。
二、学生在食堂就餐坚持自愿原则,实行点餐制。学生可通过现金充值或网上充值两种方式进行饭卡充值。
(1)现金充值持饭卡至东食堂一楼办公室;
(2)网上充值在中国农业银行手机银行城市专区-智慧校园-一卡通进行充值。
三、每日现金充值与网上充值款均开票上缴至对公账户。
(1)现金上缴银行账户名称:海安市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银行账号:32001647136051119491-0001
开户银行:江苏海安县建设银行
(2)网上充值款上缴银行账户名称:海安市财政局结算中心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银行账号:10700101040007972
开户银行:江苏海安县农业银行
四、收费标准:自行充值。根据银行要求,网上充值每日金额不超过1000元。
五、伙食费高三毕业予以清退。
六、监督电话:海安市教体局 88910134
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 88860915
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
2024年3月12日
终审:葛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