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预算单位采购国家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海财购〔2023〕2号)
海财购〔2023〕2号
关于做好2023年预算单位采购国家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团体组织:
为落实《江苏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23年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3〕31号)有关要求,现就我市2023年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须在2023年3月22日前,按照不低于上年度食堂采购总额10%预留比例,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cg.fupin832.com)填报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并进行确认汇总和采购(各预算单位可通过“832平台”管理系统首页查看预留份额填报及确认操作指南,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400-1188-832)。
二、对无食堂的单位,必须在系统中注明“无食堂”,预留份额不作要求;对食堂外包的预算单位,应按规定预留份额,在“832平台”采购管理系统为食堂承包方开通交易账号,并通过平台开展采购;对共用食堂的单位,由食堂管理单位作为代表填报预留份额,其余单位在系统备注栏中注明共用情况;对所属预算单位存在合并、撤销、更名的,及时联系“832平台”更改信息。
三、各单位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时,应优先采购我市对接帮扶县——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农副产品,收货后进行履约评价,及时支付货款并上传付款凭证,不得拖欠,通过“832平台”以外其他渠道采购的,不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
四、各预算单位要积极通过“832平台”发布食堂食材采购和工会采购需求,加大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力度。鼓励各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鼓励职工个人通过“832平台”微信小程序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采购金额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金额。
五、各主管预算单位和各区(镇)财政部门要抓紧组织、督促本系统、本级预算单位填报相关信息,并及时在“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中对本级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留份额进行确认汇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严格按照预留比例开展采购,确保在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年度任务。根据省财政厅要求,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采购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海安市财政局:刘怡,0513-88859853
“832平台”监督专员:石磊,电话:13718958832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预算单位采购国家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3〕31号)
海安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3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海安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