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结转通知
通 知
各单位、各学校:
为做好2024年指标结转工作,请根据通知要求完成。
一、2024年指标结转原则
(一)本级财力安排的项目指标结余
所有部门预算单位本级财力安排的项目指标结余,原则上由财政统一收回,已经实施、因政府采购未到付款期限的,或按既定对象、既定标准安排并需结算的政策性补助项目尚未结算的,且下一年度未安排预算的,根据相关合同等资料甄别结转。(请提供合同)
(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项目指标结余
原则上2023年及以前年度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指标不子结转,如上级有要求,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2024年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指标,除无需使用的项目结余外,一律按照原项目结转。(请在备注中注明上级指标文号,如:苏财教(2024)XX号,可通过查询预算一体化系统指标说明)
二、填写要求
已在二上中填写的单位请认真核对,确保可供结转的金额大于填写金额。未申报的单位此次添加在表中,不可遗漏。
“结转项目审核表中”填写的项目需同时填写预算内结余或预算外结余中“业务科室审核数”。
所有申请结转项目的分类按照预算项目分类分级表的要求分类;除2025年预算统一修改名称的项目外,名称须与原安排项目名称、功能科目、经济科目、用途一致,否则不属于结转范围。(请通过查询预算一体会系统指标,务必准确)
三、报送要求
请于1.15上午下班前报送电子档、盖章纸质件。电子档请通过财政内网邮箱报送。
终审:葛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