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关于2024年下半年申请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各奥鹏学习中心、各位相关毕业生: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闽师网继职〔2020〕2号)第七条规定:“取得毕业资格、并达到本细则规定条件的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成功提交申请表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为严格学位申请工作,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规范流程,于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9日17点之前登陆网院学位管理系统(xwks.fjtu.com.cn),在“学位申请”模块中核实个人信息、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等,按照提示的步骤完成学位申请工作。逾期未提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1月18日
终审:周克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