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关于2025年下半年学位答辩修改稿提交的通知
各学习中心老师、同学:
1、答辩后修改稿提交
福建师范大学2025年下半年学位答辩,答辩后修改稿可以提交了,请提醒学生务必认真按答辩老师意见修改论文,并在9月22日前登录“学位管理系统”答辩申请模块提交修改稿,未按时提交论文修改稿、修改稿重复率高于30%、未按答辩老师意见修改、修改未达到学位论文要求,或存在论文作假行为的,答辩成绩均评定为不合格。
答辩成绩预计于9月29日发布在“学位管理系统”,成绩不合格学生列入下个答辩批次管理(须符合下一批次学位报名条件)。
2、学位申请材料前置审核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及学位授予信息备案最新工作要求,学院将加强学位申请材料的前置审核。
(1)填报要求
答辩成绩发布后,成绩合格的所有学生须本人在“学位管理系统”完成报送教育部的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和导师论文信息的填报及核对(论文格式要求见官网通知中附件2),确保论文格式规范,论文题目、关键词、导师、专业等填报信息与论文封面、正文均完全一致。
(2)填报时间
首次填报时间:9月29日-10月13日(注:对本批次答辩成绩合格,以及之前批次答辩成绩合格但还未填报信息的学生开放,之前批次学生需已参加本次学位报名方可提交;提交的论文还需通过格式检测)
重新填报时间:10月15-17日(注:仅审核不通过的学生重新填报)
学生填报的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和导师论文信息视为学位申请材料的一部分,学院开展前置审核,论文仍存在问题或填报信息有误者将审核不通过。填报材料审核结果随工作进度实时发布在学位管理系统,请学生自行关注,最终审核预计于10月22日结束,届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含重新填报),或最终审核仍不通过者视为放弃学位申请。
3.学院预计将于11月上旬开展2025年下半年学位论文抽检评审工作,评审不合格者将无法申请学士学位,具体结果另行发布。
助学服务部
202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