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系部>继续教育部>开放教育>详细内容

开放教育

江苏开放大学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开放大学:

根据《外国语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努力提升自身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和职业技能,加强学风建设,外国语学院决定开展2024年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江苏开放大学汉语国际教育、商务英语专业在籍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2.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自主完成课程学习,勤奋努力,锐意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活动,学习成绩优良,无重修、不及格成绩记录;

3. 申请者需取得学籍一年以上,并已获得本专业毕业总学分40%以上的课程学分;

4. 每位开放学生就读期间仅可获得一次奖学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1. 休学中;

2. 本学年因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而受到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处分,或以往所受处分没有解除的;

3. 学校规定的其它不具备参评资格的情况。

(三)特等奖学金条件:

学习成绩优秀,专业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 85 分,在学习和实践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引领性,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在读期间,曾受到省级及以上党组织、政府部门、群团组织重要表彰;

2. 在读期间,在科研、发明创造、工艺改进、专利、创新创业、助人为乐等方面成绩突出,有典型事迹。

(四)一、二、三等奖学金条件:

学习成绩优秀,一等奖学金专业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5 分,二等奖学金专业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 80 分,三等奖学金专业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 75 分。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教育教学和实践活动,乐于帮助学习困难的同学完成学习任务。根据学生各门必修课程平均成绩高低排名决定奖学金等次。专业必修课程平均成绩计算公式:平均成绩=(∑(该课程学分 × 课程分数)) ÷ 课程总学分

三、推荐名额

(一)特等奖学金无固定名额限制,择优评定;

(二)一等奖不超过10人,二等奖不超过15人,三等奖不超过20人

注:学院依照汉语国际教育、商务英语专业在籍人数确定各市县开放大学奖学金分配名额(见官网相关通知附件4)。各市县开放大学可参照分配名额及评选条件推荐人选,学院汇总后对所有申请人进行排名,确定一、二、三等奖人选。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发布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二)各市县开放大学按分配名额推荐优秀学生,并将推荐结果在校内公示后报江苏开放大学外国语学院(无合适人选可不申报);

(三)学院按通知要求完成选拔、推荐工作;

(四)评委会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确定奖学金候选人并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公布;

(六)学院为奖学金获得者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五、报送材料

(一)江苏开放大学外国语学院奖学金申请人汇总表(加盖印章);

(二)江苏开放大学外国语学院奖学金申请表(加盖印章);

(三)奖学金申请人成绩单(加盖印章);

(四)奖学金申请人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五)奖学金申请人事迹介绍(事迹介绍在800字左右,主要应包括:一张彩色生活照片,在读期间的学习表现、工作中的突出成绩、生活中的优秀面貌及所获奖励情况等),学院将对奖学金获得者事迹进行重点宣传。

各市县开放大学应根据评选办法的要求,结合实际做好组织发动、评选和推荐工作,认真把关,严格审核,并按照“报送材料”要求,将附件1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和扫描版pdf格式、附件2汇总表电子版word格式和扫描版pdf格式、每位申报人的支撑材料电子版整合为一个压缩文件,于2025年1月10日前将评优材料发送邮箱liuyangxin@jsou.edu.cn,命名方式为“市县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推荐”。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5-86265611


江苏开放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5年1月2日

终审:周克富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