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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海安中专校史馆(海安职业教育史馆) 馆藏资料物品征集公告

全体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及家属、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海安中专是在原国务院副总理、中宣部部长陆定一倡导下19583月创办被誉为“新中国农村职业教育的第一面红旗”。六十六载时光变迁学校历经沧桑变幻,先后由南通市广播电视大学海安县分校、海安县海陵职业中学、江苏省海安农业工程学校、海安县服装职业学校、海安县教师进修学校(海安县艺术学校)、江苏省海安双楼中等专业学校、海安市技工学校、海安市建筑工程学校等多所学校整合而成形成了规模发展与特色发展并重、中高职教育与中高技教育并存、学历教育与社会培训并举的办学格局。学校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江苏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中等职业学校、江苏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科教兴农先进单位”等100多项荣誉称号。

六秩励耕,弘歌不辍。海安中专一路走来的发展历程,既是一部学校发展史,也是一部见证海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与进步的历史。学校始终秉承“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幸福人生奠基”的培养目标和“德行天下、技赢未来”的校训精神,在海安这片热土上孕育了一代又一代拥有深厚人文素养和浓烈家国情怀的优秀人才。

历史是文化与精神的永恒依托,也是薪火传承、开拓创新的不竭动力。为了全面、准确地反映海安中专(海安职业教育)自办学以来的发展历史,发挥文化资源育人功能,更好地展示师生形象,增强师生爱校情怀,我校启动校史馆暨海安职业教育史馆建设,即日起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广大校友及所有关心支持学校发展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学校海安职业教育各历史阶段的资料。

一、征集范围

涵盖学校海安职业教育建设发展各个历史阶段,包括:南通市广播电视大学海安县分校、海安县海陵职业中学、江苏省海安农业工程学校、海安县服装职业学校、海安县教师进修学校(海安县艺术学校)、江苏省海安双楼中等专业学校、海安市技工学校、海安市建筑工程学校等各校办学过程中形成的有纪念意义,有保存、展览价值资料和实物。

二、征集内容

文本资料类

1.反映学校各历史阶段的筹建、更名、发展的批文、文件、报刊、信函、笔记、文稿等。

2.学校各历史阶段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以及重要嘉宾等来校参观、视察、检查、调研、讲演等时的留言簿、签到簿、题词、赠言、手迹、书信、电报、贺信等文本材料。

3.学校发展历程中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等记录性、回忆性、访谈性及专题调研等能够反映学校历史的文本资料。

4.学校发展历程中教师的教学、科研以及重要成果等文本资料(如教材、教案、讲义、手稿、试卷、记分册、教学笔记、教研会议记录、刻印的资料、学生作业本及师生往来信件)等。

5.学校各历史阶段印发的各类刊物及学校教师编写的有较高价值的教材、专著等文本资料。

6.学校各历史阶段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知名教师的个人照片,聘书、证书,论著、手稿、获奖材料等的原件,以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物品等。

7.学校各历史阶段国家、省市级新闻媒体对学校重大事件、活动、人物的报道载体。

8.其他具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文本资料。

影像资料类

1.学校各历史阶段尤其是早期办学阶段校址变迁、校园建筑、校园风光教学、研究、实习实践活动,以及师生日常工作、学习、生活场景和文体娱乐活动的视频或照片

2.学校各历史阶段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检查、调研、讲话等视频或照片。

3.学校各历史阶段重要学者来校讲学、讲座、学术交流等视频或照片。

4.学校发展历程中重大事件、重要人物以及各方面重要活动的视频或照片。

5.学校早期购买或制作的用于教学、科研、实验的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模型等照片。

6.学校各历史阶段著名校友在工作岗位上取得重要成就或产生重要社会影响事迹的视频或照片。

7.其他具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视频或照片。

实物资料类

1.学校各历史阶段的印章、校徽、徽标、纪念章、匾额和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

2.学校各历史阶段师生员工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形成的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读书笔记以及各类票证(如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工作证、借书证、毕(结)业证、社团证件、成绩单、饭票)等。

3.学校各历史阶段对外交流与合作中获赠的具有纪念意义的锦旗、画册、礼品等。

4.学校各历史阶段友好单位或个人赠送给我校的反映重要活动的纪念品等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收到的祝贺函电、礼品及照片等。

5.学校各历史阶段校友赠送给学校具有保存展出价值的实物、知名校友自传、事迹介绍或相关资料、实物、照片等,校友个人创作的作品,如: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模型、工艺等作品。

6.学校各历史阶段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同学名录、师生间赠言、题录等。

7.其它反映学校建设发展、办学成果、校园文化等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实物资料。

三、征集方式

(一)捐赠

捐赠人主动捐赠的校史资料所有权归学校。学校办理交接登记手续并妥善保管、择时陈列。学校对捐赠者颁发荣誉证书,以致谢忱。

(二)复制

对特别珍贵的校史资料,经持有人同意,学校进行复制后,原件归还持有人。

(三)代管

对特别珍贵的校史资料,持有人有委托学校保存意愿的,学校可代为保管并在校史馆择时陈列。

实物、资料持有者可以通过上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相关征集负责单位和联系人取得联系,了解相关事宜。经确认具有收藏价值的实物、资料,持有者可通过快递寄送、网络传输和直接上门的方式移交,并附《海安中专校史馆展陈资料征集登记表》(见附件)。若有需要,学校可派专人登门征集。

四、征集时间

(一)集中征集

即日起至2024年5月1日

(二)长期征集

校史馆布展完成后,征集启事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江苏省海安高庄路126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校史馆筹建办

   编:226600

   箱:hazzgh@126.com

咨询电话:0513-88860915

学校竭诚欢迎并衷心感谢广大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校史馆海安职业教育史馆建设,并永远为你们留下闪光的足迹。

 

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

2024年3月12日


海安中专校史馆(海安职业教育史馆)展陈资料物品征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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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校级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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